咨询关于证据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58:29
原告的妻子承认,原告不承认,那么在法律上算有用的证据吗?

算有用的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1. 物证、书证;2. 证人证言;3. 被害人陈述;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 鉴定结论;6. 勘验、检查笔录;7. 视听资料。
原告的妻子承认属于2. 证人证言

当然算有用的证据,但是应该是间接证据而不能成为直接证据,毕竟是当事人的妻子承认,而不是当事人承认,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算有用的证据,原告妻子的证言应该是旁证,原告的陈述如果有违背事实的话,法庭有可能不予采信.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目前看不出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