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购买新房后,交入户费时,开发商要我交房产证代办费300元,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34:54
小弟哈尔滨的,近日刚买了房子,马上要交进户费了,开发商所列的进户费明细中,有一项是房产证代办费300元。我说自己去办房产证,开发商说我是贷款买房,银行押了他们六万块钱,所以必须由他们来代办。
而且还不给想给我《商品房交易合同》,说到年底办产权证时也要交上来,现在拿着也没用。
请问这样合理吗?
开发商说我是贷款买房,所以必须由他们来代办。这样合理吗?

开发商说我是贷款买房,所以必须由他们来代办。----这样是不合理的,但是一般开发商都是这样做,主要怕你拖着,影响他们回款。

不给想给我《商品房交易合同》,与上一条相比,这条则严重的多,虽然办理房产证时要上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本,但是期间如果出现纠纷,你手里连合同都没有,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1.代办费交了吧,自己去办也是很麻烦,开发商在折腾你几趟,不值当的!
2.合同是必须要的,这个别怕,麻烦!

既然是代办,作为提供一种服务,自然要付费用,这是市场规则。多数开发商都没有把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单列,这并不表明他们不收这项费用。公开要比浑水摸鱼好。
《商品房交易合同》,到办产权证时要交上同样是实事。

当然不合理

就算不合理,你也得交!除非你去告他!!

……这就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