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维护一个女人的权益?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17:56
我的一个姊妹遭遇了这样的境况。她的丈夫在外面另结新欢,又给对方买房子又给对方钱物,并无掩饰的与对方同居。我的姊妹知道实情后,曾有过幻想,找过那个女子规劝,她丈夫知道后,曾有拳脚相加,非常嚣张!现在我的姊妹像结束这样梦魇的婚姻,恳请法律专业的网友、律师、或有法律方面知识的朋友,给我的姊妹出出主意,谢谢!如诉诸法律,需要取得什么样的证据?。。。
感谢大家的回应!这对我们有非常的帮助。
另外我还有些疑问:
在一楼epaipai提到的‘能证明离婚损害的证据’七点中,目前我朋友可能做到的只有(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和(6、左右邻居的证词。)。如果只有这两点证据,会不会不够充分??epaipai和其他网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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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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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epaipai的指点及大家的回答!我也希望我们国家能颁布一项有效的法律,来专门惩治那些家庭、婚姻侵害的制造者,包括第三者,还世界一个个温馨和睦的家庭!谢谢!

你好,对你的补充问题进行回答:此两点已经够成婚姻过错了。法庭有很大几率通过离婚申请而且判你朋友获得50%以上的财产。 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能通过一定手段取得第2条要求证据,这样对你非常有利(财产分割上,毕竟离婚了就感情没了,就看钱了,现在离婚应该准备这个)

1:你朋友的丈夫在婚姻及家庭存在严重的过错。如果诉诸法律,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一句,你的赢面是100%。 请看第四条情况,这是所要取得证据的方式,你可参考下。象此人暴行,人人得而诛之,我相信会有证人给你做证的,努力啊

三,一方有外遇和家庭暴力都属于婚姻的过错行为,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过错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 能证明离婚损害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等。
当事人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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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律师!

一般遇到这种事 就凭你一个女孩子是不行的
首先和他分居然后找律师向他提出
或者你可以去找记者告诉他们
现在有很多相关的<<机构可以帮你
不需要什么证据

平时可以以录音录像查询帐户房产登记等形式固定证据.家庭暴力时可以报案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