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中心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年营业收入30万元,业务招待费该怎样计提?标准和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3:50
请问我中心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服务组织),年营业收入(含税收入)30万元,业务招待费该怎样计提?标准和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1、会计处理上没有什么限额的。有多少都可以。
2、税法上有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年底作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就是说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你必须纳税。具体规定为:年收入总额小于1 500万元部分,为收入的0.5%,收入总额超过1 500万元的部分,为收入的0.3%。(收入不包括对外投资收入)公式=1500*0.5%+(超过部分-1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