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底递交辞职信,并且相关导领已签批交到人事部,按劳动法来讲我应于7月底就可以办离职手续出厂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33:52
但是公司以没招到人顶替我位置理由,让我继续等待招到人员后方可离职。我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但是该协议由公司保存,我手上并没有该协议。如现在我办离职手续,是否合法,公司是否会给我结算100%工资?公司是在内部招聘的,一直未能招到合适人员,但是公司又不同意外部招聘。公司有相关规定条例:新进厂人员工资需压一个月后发放,离职人员只发放一个月工资,剩余一个月工资待下个月该公司发工资日再转帐到员工帐号里面。

你7月底离职就可以了,公司不得以无人顶替你的位置不批准你辞职。不给你办离职手续你也可以走。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不克扣员工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延迟一个月发工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