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门口梯坎防滑处理不妥,而且没有提示标志,摔成骨折,问相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20:33
我爸爸在银行营业厅取了钱,出门上梯坎的时候,因为该银行因装修从平街(需上梯坎)搬到了负一楼(出门需要上梯坎),梯坎防滑措施处理不好,而且也没有提示标志,造成我爸摔成肩骨折,(银行录象已清晰记录下)。出了这个情况以后,银行大堂经理陪我爸去了医院,打石膏与药钱花掉了600多块钱的医药费(此费用现由我们自己垫付)。今天下午银行方面到我家协商这个事情。
请问下:
1、我们能争取到多少的赔偿?而且这个事情属于民事纠纷吧,派出所可能不会管,请问如果有争议,除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外,还有没有哪个机构管?
2、如果协商解决,从法律方面来说,我们和银行各自需要承付多少的医药费用?而且我爸这个骨折,医院说六周以后需要再次复查,那个时候还要产生一笔费用。所以说医药费方面我们如何与银行协商,才能争取到利益的最大化。。。。

哪位学法律的或者是律师能帮帮我,谢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银行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你父亲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继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你可以与银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银行录象、取钱的凭证,还可以去那个阶梯拍照。

1,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国不认为存储关系是消费关系,因此,不可能寻求消协的帮助,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寻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的救济。

2,当然要求银行承担全部的费用,至于你父亲对摔跤是否也存在过失,需要银行证明。如果你父亲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失,法理上称为“与有过错”(又称混合过错),那么就要自己承担部分的责任。

但是,本案中经营场所应当承担注意义务,银行门口梯坎防滑处理不妥,而且没有提示标志,银行显然存在过失,违反了注意义务。索赔的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索赔金额的法律依据也是该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之后的相关规定,你打开该链接可以全部看到,但是,残疾类和死亡类的肯定不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mslv.net/rssh/Article_Show.asp?ArticleID=67

(索赔法律依据)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索赔金额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