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帮忙?最好是懂法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29:04
我弟弟在一个网络公司做销售,一天下午和他们经理出去见客户,半路突发胃穿孔,他们同事把他送到医院,晚上就做了手术,请问他们公司有没有支付医疗费的责任呢,有义务支付吗?
重要的一点是他现在是个实习生,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

没有办法,自己承担吧,除非遇到有人性的老板。

劳动法我还没学,不过依照法律精神应当予以支付。

这种情况必须先要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查明你弟弟胃穿孔是否属于职业劳动的特点所造成的,如果属于职业病,公司必须支付医疗费。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生病不是因工作引起所以单位没有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但是从法律精神来说作为用人单位可以作出适当的补偿

实习生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工伤保险。不过,可以另外补偿。

补偿是会有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举证会比较困难,但如果有同事愿意出来作证就可以了,不然就只有象征性的和道义上的补偿了,不能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