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现金并报案后,作为被害人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10:03
入室盗窃现金4千余元,公安机关告知被害家嫌疑人被捕后(嫌疑人以团伙盗窃、抢劫、抢夺等罪),从此没有任何音讯,多次到公安机关询问却没有结果,而且公安机关人员说被害家属不能了解案情以及进展情况。从第一次公安机关人员告知被害人后有长达2个月的时间既找不到执法人也没有接到过公安机关的任何消息。那么被害人是否有权利知道案情及进展情况,是否有权利出庭,谁该来告知被害人呢?失窃的现金还能否要回?被害人现在该如何办?
谢谢大家的帮助!

么被害人是否有权利知道案情及进展情况,是否有权利出庭,谁该来告知被害人呢?
:对于侦查过程没有必要了解,但有权知悉何时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以备提交附带民事诉讼。
失窃的现金还能否要回?
:如犯罪嫌疑人不退赔,则可以起诉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现在该如何办?
:保持沟通,准备相关证据,以备诉讼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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