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无偿划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3:55:01
政府将部分公共设施划入我公司名下,以增加公司规模,请问:
1.我应该将划入的公共设施记入哪类资产?如果记入固定资产,那么就是承担相当大的折旧,能不能不提折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多少?
2.我在借记资产的同时,贷记什么科目?我想记入资本公积(因为我公司是由两个国有公司成立的一个合营公司,如记入实收资本没法确定两个法人股东的比例),请问记入哪一个明细科目?我考虑了一下,将他们全部记入了其它资本公积科目,因为这不应该做为资本溢价,也不是拨款转入,更不是捐赠现金资产,而且如做为捐赠非现金资产,税务局是否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即使记入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政府划入的资产形成的权益增加,是否也要交印花税?
请回答时最好提供相关文件。谢谢。

1、如果政府划入的公共设施以后无须抽回,应适同接受的无偿捐赠。2、政府如没开具行政事业发票,你应该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价格入账,记入资本公积,按照股份进行资本的分配。3、进行所得税汇算调整,交纳所得税。4、建议你同领导商议,作为追加投资体现,能起到增加公司规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