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应该落在哪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16:03
大连某国企集体户口,因为某次事件,我的户口自己提出来放在手里,结果一直没落下,已经过去2年了.
现在因为结婚和买房子,需要用到户口,结果却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做了,因为我在大连租房子,想不出有什么地方接收我的户口,我的档案在劳服,所以人才中心也不接收我的户口.

各位兄弟姐妹,在不想把户口迁回原籍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何落在大连?
谢谢大家了,给我指条合理的路好吗?

朋友,你的问题也许很棘手,因此要解决你的问题的话,唯一正确的途径是直接去找大连市公安局户政科,不要找派出所,他们无法处理这样的棘手问题。
祝你好运!
你自己把户口提出来?是自己立个零散户还是户口迁移啊,如果自己立零散户说明你户口没问题,还在大连,如果迁的话户口迁移证上会有要迁移到的地方,你重新落户就可以了,不会漂着没户口.

你最好去你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找到大连市公安局户政科,正常办理什么事为两个工作日就搞定了,电话0411-84507223.
  带上你的证件,尽量全,能办就当时就办.
  大连的户口并不好落,还有原来户口所在地的一些文件什么的都拿着.
  什么东西越全越好.
  祝你好运.
  还有要户口迁移证什么的.
  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就是迁入地的区、市、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户口的证明。使用范围是:
  1、凡跨市(是指市区)、县(市)范围的户口迁移;
  2、由农村迁往城镇;
  3、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落户口 (不含大中专院校录取和分配及退学学生以及参军、退伍、复员、转业、出入境、劳改、劳教人员)。
  户口准迁证由区、市、县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户口迁移证件丢失(迁移证和准迁证),可以到原签发证件的机关申报补发,原签发机关查实情况后,应予补发。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可以凭原证件到签发机关换发。
  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的收费标准是:4.50元。依据是辽价发[1994]117号文件。
  这是公安的文件 .
  暂住正也要 .
  我说的有点乱.

你自己把户口提出来?是自己立个零散户还是户口迁移啊,如果自己立零散户说明你户口没问题,还在大连,如果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