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民警有打现场犯的权利吗?公安局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55:30

首先,我认为把你的这个问题中的“权利”换成“权力”似乎更有可问性。因为权利往往是民法和宪法上的问题,用在这里不合适。
其次,我认为如果民警是以制服犯罪分子为必要和限度,使用暴力是可取的,或者说这是其在行使执法权。
所以,民警在必要时候是有殴打现场犯的权力的。这是执行公务。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都没有。
现场犯拥有人不受无端侵害的权利。只要是他配合了警方的工作并没有逃跑,反抗等行为,确定投降或自首,对公众没有危险。那么警方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身体的侵犯。

派出所的民警和公安局都没有打任何人的权利

mei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