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故意伤害导致住院为何迟迟没有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02:29
我的一个亲戚家里养了一只狗(有户口)。但由于狗叫的原因,和邻居(一对60岁左右的老夫妇)常常发生口角。但问题一直没有有效解决,两家因此心理互有怨恨。
上周六晚8时,那邻居的儿子叫了5,6名朋友在楼下(那对老夫妇至今不明去向),其中一人上楼叫我的亲戚下楼交涉。我亲戚不明就理的跟了下去。一到楼下还为说话,邻居的儿子偕其朋友对我亲戚进行暴力殴打(包括其儿子)直至昏迷。后来我亲戚的夫人就报警了。报警过程中被那些人不断拉扯,因此110来时,那些人已经走了。(不知道算不算逃跑)
之后我亲戚被送往医院,经检查脑部受到严重创伤,开颅清淤血。现已清醒,但7天内要在重症室进行观察。
事发当晚,有警察作了调查与笔录。转天就调出了邻居儿子的相片要求我亲戚的夫人进行指认。
后找到该嫌疑人。
此人拒绝进行赔偿,但该过程始终是由派出所进行协调。
此邻居的二儿子是一个警察,在过程中动用关系不断进行阻挠。
现在邻居的大儿子,就是嫌疑人始终未被拒捕,并且现在医药费也没有人给付,并且现在派出所说的协调也未出有什么真正的行动。
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派出所的职权范围可以解决吗?
现在算不算刑事案件?
要上法院吗?
真的很急,现在我亲戚的医药费始终没有着落。谢谢了
那么这个法医坚定应该怎样作呢?
现在医院不进行证明,因为病情还未稳定。
那么法医鉴定要怎么进行。
而且现在嫌疑犯并未被拘留。
这个符合相关法律规程吗?
而且这个调解的话,是不是说将来若有什么后遗症,就要自己负责,而成为刑事案件后,将来有了问题后,是不是就可以找到嫌疑人要求继续赔付?
而且现在从头至尾都没有公安局的人进行调查,始终是派出所进行处理的。

先做法医鉴定吧,按你的说法最低也是轻伤了,轻伤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按刑事案件交由刑警队处理,刑警队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起诉,(当然要先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然后法院判决,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附带民事赔偿,赔给你医药费等损失.

轻伤的伤害案也可以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自诉,但自己举证的难度不小,要找律师.

一般轻伤赔偿金额会比较多,因为对方如果不赔钱就有可能被关进监狱.你方有伤在身,有主动权,可以根据对方经济情况要求赔偿,进行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就按刑事案件处理,这样的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会比较少.

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就走不到刑事案件这一步,如果调不成就是刑事案件了.你现在可以去派出所要求处理,如果没有答复就上派出所的上级机关要求处理,对方人跑了可以上网追逃,医药费在对方没抓到之前只好你们先出,事后对方赔偿.

狗叫了,人疯了,人变狗了,被咬了,住院了,没钱看了。
接下做伤情鉴定,估计得是轻伤或是往上了,没钱治就得起诉了,申请先予执行,或待出院痊愈后告他人身损害,鉴定为轻伤往上后就可刑事自诉(难)。多想法吧,白的黑的全来,自古以来,白的不见的就是白,黑的也不见就是黑。
想折腾的话就使劲折腾,法院告他了,公安局反映他二儿了,找人整他了等等,不服就打,打服才行,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要问为啥,只为当初一只看门狗而已。
相信司法机关的话就按人家要求的步骤一步一步来,或找个明白人问一下。

如果鉴定是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既然涉嫌犯罪,就不适用公安机关调解。公安机关有义务立案侦查,移送监察院起诉审判。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嫌疑人,不予立案,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你:一,做个伤情鉴定,保留好证据。二,联系媒体,把事情闹大,让公安机关不敢暗想操作。三,如果伤的不是很重,或者不愿意太较真,建议在获得物质赔偿上下功夫,可以和邻居二儿子谈判,那提起刑事诉讼相威胁,估计他也想拿钱摆平吧?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就不在其调节职权范围,你们可以保留医疗费用单据作为以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