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证据如为非法取得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23:00
依据哪部法律做出判断?在《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中均未发现有此种规定。
如果证据是在一方的院子中,有院墙和门,对方趁家中无人时从墙头上拍摄了照片,该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补充】

你说的情况一般不会认定为非法证据。因为我国目前还找不到法律法规说在墙外拍摄院内事物属于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你说的并不是违法取正行为.是可以的.符合证据规则.有效证据.

若是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

无效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