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满18周岁,把人打坏了,父母用赔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18:54
一天,我和他人起了争执,出手把他眼睛框打骨折了,要我赔钱,
我已经年满18周岁了,父母有义务为我赔钱吗?
如果我不给,会怎么样

把人眼眶打骨折已经构成轻伤了,如果报案到派出所了,派出所会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按照刑事案件交刑警队侦查,你被拘留,然后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附带民事赔偿你赔偿对方医药费等损失.

你已经满18岁了,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了,在刑事和民事上都能负责任了,钱是必须要赔的,如果先期调解成了(你赔的钱对方满意)就结束了,如果调解不成你会被判刑,判刑也要附带赔偿.

你父母没义务为你赔,但不会不帮你吧.

你父母没有责任.应为你已经达到完全民事责任年龄了.由你自己承担.如果没有经济条件以后有了条件才可以赔.如果是刑事犯罪那要承担责任了.

你有经济来源吗,如果有,那你可以自己承担,如果你还是学生或者你没有经济来源,那你的爸爸妈妈就的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