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示提单中的“to order of "!!!请教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43:32
以前一直接触空运。现在海运的多了。发现业务知识不够用,特来请教大家。
1、记名提单,记名提单能否通过背书转让。
2、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分为to order 和to order of ,to order 是在提单的收获人处直接打上该字样,然后由发货人背书。那么to order of 在提单的收货人处如何显示呢?又是如何背书呢?
3、我有朋友告诉我如果对方来信用证要求收货人to order of XXX,和consignee XXX.是一个意思,都是在提单上收货人处直接显示XXX(成为记名提单不背书),我就概念模糊了。这到底是指示呢,还是记名呢?

请大家指点一下。多谢。
谢谢你们的回答,但是让我又有了新的疑问,就是我在做进口的时候,收到记名提单,这时需要我公司背书然后转交进口报关行,报关行凭此去提货,这个不相当于也是转让了吗?
那么到底”记名提单”可以转让吗?

1、(记名提单,记名提单能否通过背书转让。)
  不可以过背书转让,不用背书,背书也没有意义
  2、(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分为to order 和to order of ,to order 是在提单的收获人处直接打上该字样,然后由发货人背书。那么to order of 在提单的收货人处如何显示呢?又是如何背书呢?)
  TO ORDER 和TO THE ORDER 都是不记名的指示提单,默认为凭发货人指示,与TO ORDER OF SHIPPER 一样,须发货人背书;TO ORDER OF XXX的除了OF SHIPPER还有 OF **银行 的 及OF***公司的,这时背书人就是OF后面的人了
  3、(我有朋友告诉我如果对方来信用证要求收货人to order of XXX,和consignee XXX.是一个意思,都是在提单上收货人处直接显示XXX(成为记名提单不背书),我就概念模糊了。这到底是指示呢,还是记名呢?)
  to order of XXX,是由XXX公司或银行来指定,是指示提单。XXX公司或银行可以背书转让
  consignee XXX,是记名提单,只可由XXX来收货

  (做进口的时候,收到记名提单,这时需要我公司背书然后转交进口报关行,报关行凭此去提货,这个不相当于也是转让了吗? )
  应该是由企业盖公章,不是背书章,表明提货人的身份,与是否转让无关
  (那么到底”记名提单”可以转让吗?)
  实际操作中也有这种情况的,提单的收货人是A公司,A公司在收到到港通知后,经申请并得到船公司的确认后,将全套正本的提单交至船公司,由船公司再换收货人为B公司的提单,由B公司去报关提货。

  以上如有错漏,请指正

1.记名提单:只能由收货人提货,不能背书转让。

2.指示提单:如要转让,必须背书。唯一的区别是,或者是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字),或者是记名背书(签字之外,再写上被背书人的名字)。

3.是的。to the order xxx,这时xxx就成了货物的拥有人,相当于是作了xxx的记名提单。除非先已全部收款,否则不能接受这种要求。

1.记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