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24:11
工作期间,住宿在公司宿舍。晚上在公司的浴室洗完澡出来,由于灯光不好地面有坑,崴伤了脚踝。这事怎么能不能算工伤?医药费该由公司出吗?

公司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是工伤.

但是如果浴室的管理者有过错的,即没有尽到管理修缮提醒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这个是民法通则里的特殊侵权的一种类型.

1.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可以以租赁关系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
或以侵权为由追究企业的侵权责任,但受伤人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他有注意的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
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