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高手解决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1:46:39
先简单描述下家庭成员
我爷爷奶奶有4个儿子,现爷爷奶奶都已去世,但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只留下一套房子(价值大约15万).3叔已经去世,留有一女儿,但女儿在3叔生前10年前,就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判给了母亲,其母亲在离婚一年以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从此和我们家庭几乎没有了来往.
我想请问下,我家的这个情况,现在进行遗产分配,她们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有权利的话,将如何分配???
刚申请的ID 就25分 全部奉上 谢谢!!!!!!!!!
问题补充:
3叔的孩子和前妻也提出了让女儿继承财产
我问题的重点就在于 其女儿是否也有权平均继承,也就是一楼所说的37500. 如果不是的话,请问该怎么分?
谢谢各位大虾 急急急!!!

你三叔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他一直没有和你们联系她也是可以放弃继承的。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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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15万的房子等于说要分4分出来`~`每人得37500
谁如果要这房子``就得给其余3家钱``每家37500
如果都不要这房子``你们可以把它卖了`~`卖的钱再平均分`~

你三叔的老婆应该不算是第一继承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