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医保的特殊门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16:29
妈妈两个星期被诊断为癌症,刚去去做化疗来,但对于医疗报销有些不明白.
我市有这样的规定:
特殊门诊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但一个结算年度(当年7月——次年6月)内,第一类特珠门诊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的、第二类特殊门诊治疗费累计超过5000元的,统筹基金不予报销。特殊门诊的分类如下:

第一类特殊门诊包括: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慢性肾衰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
那是不是治疗费超过10000元的就不能报????

门诊报销标准
1. 在职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
2. 退休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80%。
3.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住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

住院报销标准:
1.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标准2005年定为1300元,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2.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用分段结算、累加
支付的办法,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5年定为7万元。

3. 一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7万元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院前7日的医
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结算。

是这样的:
如果门诊特殊病的报销金额超过了你们当地规定的1万元,应该是可以由大额医疗救助去报销的。但是前提是:
1、你们当地社保有这样的规定门诊特殊病费用头筹基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大额医疗救助来报销
2、你母亲上了大额医疗救助。
我建议你拿着他本人的身份证、医保证、门诊卡等等相关证件,再让你妈妈给你写一个委托书,委托你替他查询关于医保的相关事宜,让他本人签字。带着这些东西你去当地社保中心去给他查一下。

不是超过了就不给报销,而是超过的部分不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