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干2个礼拜 辞职就得交工资12倍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28:15
我是应届毕业生刚步入社会工作了几天发现工作不太适合想辞职
合同没有规定试用期 那我现在必须缴纳违约金吗 有没有什么方法不交或少交呢
我签的合同是5年的 那规定试用期是多久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里并没有使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使用期,约定的期限要看你签定的合同的期限了.比如你签定的是6个月的合同,那使用期就不得超过15天,你刚工作了2的星期也应是在使用期内,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使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你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也不用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也是劳动者的权利.是不用交什么违约金的.

违约过高,可以不给

应该不用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胜算很大

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