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湾人在大陆工作亦不打算返回台湾,近期想与我女友结婚不知手续如何办理比较省时省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06:33
我是台湾人在大陆工作亦不打算返回台湾,近期想与我女友结婚不知手续如何办理比较省时省力,(女方不入台籍,男方持续留在大陆)
前提是 我不回台湾也可以办理的方式

台籍要开户籍誊本,证明自己单身,大陆籍人要从街道居委会开始开证明,街道-派出所-之后去省民政局,待齐资料就可以了.大约需要65-70块(根据省情况不一样)

婚后她要去台湾探亲,就麻烦多了.

小样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天的台协该如何就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谢谢,祝您新婚快乐~

领取结婚证时只需到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女方不入台籍完全可以,办理结婚证不调动户口就是。如男方想加入大陆户籍,请咨询‘外来人口落户本地’的相关部门;如想加入女方户口,可按婚迁进行办理。

怎样办涉外婚姻手续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婚的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