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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03:06
2004年,我们工厂就已经破产.现在才来给我们解决.2004年以前,工厂给我们交了养老保险的,2004~2007年中间这几年却没有给我们交了,我想知道工厂是否应该给我们继续交.我们的工龄是600一年,有些中层干部有1000的,1200的,为什么我们的待遇不一样?有什么相关文件规定能够了的吗?现在我们工人都在闹事,希望能得到同等待遇.40和50岁的下岗女工该不该给我们发生活费?厂里的中层干部的养老保险保的100%,我们工人只保的70%,合不合理?

1.因为工厂已经破产了,所以已经丧失了法人的资格,因此,其也就没有了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对于其破产后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工厂不用缴纳。
2.对于养老保险工厂替职工交纳的数额不一样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你们的基本工资不一样,所以,工厂替你们缴纳的费用当然也不一样了。
具体可以参照一些地方法规的规定
www.southcn.com/law/fzzt/fgsjk/2005090904 ... 38K 2007-7-13
但是,我个人认为,职工和干部的待遇不一样是不合理的,应该和工龄什么的挂钩。
3.对于下岗女工,当然要给生活费了,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前提是工厂还有钱。如果正式职工的还没解决,估计下岗的更别提了......

工厂已经破产了!当然不用继续给你们交了!
工人和干部的待遇不一样是合理的!
关于下岗女工.继续发生活费...这个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