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和第一任过世的妻子有一子三女,之后姑父又娶了一个继室,继室也有子女。那么他过世后遗产将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09:28
如果姑父生前有立遗嘱,那么是否完全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姑父过世的妻子有没有继承权?她生前和丈夫共同的家产将如何处理?

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肯定按照遗嘱分配。不然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只要继室的子女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作为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姑夫的遗产
姑夫的亲生孩子4人+继室1人+继室子女N人
财产均分1/(4+1+N)

已经去世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姑夫去世的妻子的遗产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由其配偶继承
也就是说姑母去世以后,姑夫得到所有夫妻共同财产

有遗嘱的话一般按遗嘱分割遗产,但只就遗嘱合法合理的部分.遗嘱没有涉及到的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放弃的某部分遗产等情况该部分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姑父的一子三女有继承权,继室不离婚也有继承权,继室的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需要与你姑父有互相扶养教育的关系,才能继承.不然是不可以的.
所以一子三女肯定有份,除了法定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继室和她子女是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