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在赔偿金经交警判定后意外身亡,家属是否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23:48
刘某骑摩托车带一乘客赵某行驶中与另一辆机动车相撞,该乘客受伤住院。经过交警划分赔偿责任,确定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的30%,另一机动车主承担70%,但是刘某随后不幸意外身亡,受伤乘客要求刘某家属(妻子/子女)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请问刘某的家属是否应当承担该赔偿责任?如果是,那么应当承担的赔偿金数额应如何确定,是不是应当限于刘某的遗产范围内,并且适当减轻?
谢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当由遗产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若刘某在死前立遗嘱指定其遗产继承人,则在其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在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的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若刘某并没有指定其遗产继承人,则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即其配偶、子女等在其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的部分,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不予赔偿。

受伤的乘客的要求是合法的!
刘某的亲属应当承担该赔偿责任!但如果数额巨大,可以在刘某的合法遗产里承担!没有义务承担超过部分!
但与情是可以考虑全部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