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很可爱的小孩子他才6岁还差20几天死了,请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40:01
他是被别的邻居叫去洗澡的?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死后爸爸妈妈婆婆外公爷爷姥姥他们好痛苦,哭成什么样子你们知道吗?我希望这不是真的……
但是叫他去的又都是些未陈年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半?
请各位朋友说一下你们的看法,如果打官司会赢吗?
都是10岁下的叫他去的,气愤的是他们看到掉下去了还说不准去喊大人,真的是气死人了当时喊了可能不会死人的

出于恶意故意诱导的,即使是未成年,也会成为少年犯,留下终身印记。其监护人负部分连带责任。

若是有人指使故意杀人罪,指使人将量刑定罪。少年将记录在案。

无意,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其监护人要负部分连带责任。

年满14岁到16岁间,故意安排去的话,肯定会成为少年犯。
未满14岁,按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轻量刑。

刑法上孩子们肯定是不用负责的了!
什么少年犯啊现在叫未成年犯了 而且年龄是有限制在14-16-18之间的,他们还没到14周岁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是完全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小孩子不能受到刑事惩罚了!

很遗憾法是不能因自己的主观来判定的!

但可以获得民事救济 就是可以向小孩子的监护人们要求赔偿!可以赢的~找个好的代理律师多赔点安慰安慰老人吧~

希望你有用~

叫他去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会支持的.

这种情况是不能追究叫他去的小孩的刑事责任的。因为从叫他去的小孩即便是犯教唆罪从年龄上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只有触犯法定八大罪才可追究刑事责任。八大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至人死亡、抢劫、强奸、投毒、贩毒、爆炸、放火。但你所说的那个小孩连14周岁都不到,只有10岁。且不说是否构成教唆罪,即便构成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你只能向叫他去的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以其法定代理人因疏忽未履行监护义务,造成人身损害,依法要求其承担小孩的死亡丧葬费及相关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