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纱照退款的问题,请高手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6:24:38
我于今年在北京某婚纱摄影店定了一组套系,在推销员的“种种优惠”面前,我交了定金900元,后来该店员又说她这个月业绩欠佳,让我帮忙把2000多的全款都交了。我男朋友在国外,本来说今年回国一次,后来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回国,而我的出国手续马上就办妥了,所以婚纱照也照不成了。我去该店交涉,他们的答复是一分不退!当初我写的预约单,被他们现在叫成合同,说产生了法律效力。
我想问的是:
1、当时在签订该协议时,店员只是不停在说婚纱套系的内容,然后让我签字,我全然不知,旁边有小字注明定金不退。这是否属于诱骗?这样的合同还合法有效吗?
2、法律规定定金在合同标的的20%,900元已经超出了,是否违法?对这种霸王协议有没有惩罚措施?
3、拍摄协议上标明有效期1年。是否过了一年协议失效我就可以要回全款了呢?
4、如果我去法院上诉,要求从被侵权到诉讼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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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例子

  青海新闻网讯 市民马女士去年在西宁蒙娜丽莎婚纱影楼预约拍一套个人写真,交了100元的预约金,可直到今年也没有时间去影楼拍照。现在不想拍了,就打算把100元钱要回来,可蒙娜丽莎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100元不能退,当时预约的单据上写得很清楚。马女士觉得这种消费弄得自己一点主动权都没有,白白浪费了100元钱。
  消费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而对于“订金”“预约金”等,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章女士反映,她去拍婚纱照,店员推荐这个推荐那个让人烦。化妆时,化妆师拿出两小瓶没有任何标志的液体给她,说是用了这个后,脸上容易上妆,对皮肤也好。章女士明明是油性皮肤,化妆师却说章女士的皮肤太干,必须要用。好说歹说,章女士才算没用这两瓶东西。后来才知道,这“不明液体”要200元,只要顾客用了,化妆师就可以拿到提成。

  消费建议:顾客在拍摄婚纱照时对这种“三无”产品要坚决说不,以免因不适应造成麻烦。

  田女士前不久刚拍完婚纱照,合同里写明了由影楼赠送相框一个。取照片时,店员拿出赠送的相框,但相框和拍摄的照片根本不能搭配。田女士提出换一个时,店员马上拿出样式好看的相框,和照片的风格很搭配。田女士决定要这个相框时,店员报价,要103元,说是优惠价,并称这种相框不赠送,要由顾客自己购买。

  消费提示:顾客如果不喜欢赠送的相框,最好不要选用婚纱影楼推荐的相框,同种类的相框在市场上的价格只有婚纱影楼内的一半,甚至更低。(记者 雅宁 张娜)

遇到这种不讲理的店!你千万不要跟他好说!那样他们会更牛的!只有叫一班小第砸了他!比比看谁横!大不了钱不要了!也不能便宜了他!~~经验(我的朋友遇到过也这样!后来老板直求饶!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