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这次我要犯罪了5555555555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37:52
毕业后自动离职了 (只试用期就干了1年零3个月)
转档案 需要原来公司一个章 跟 个签字 可是他就是不给我签
气死了
我决定
自己从大街上买个章 自己写 自己盖(这应该可能就是犯罪了)
然后就能把档案取出来了
可是不知道是啥罪 (是违反治安条例还是刑法)
明白人 指导指导啊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
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问题从形式上看既是违法行为也是犯罪问题,从《刑法》的280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2条第1款可以看到相同的规定,关键在于办案人员是否要“处理”你。如果他认为性质很严重,那可以作为犯罪问题处理,即按照刑法规定;如果他认为性质不严重,那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即按照违反治安条例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