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内发病导致死亡能不能定为公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38:37
我父亲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一个月后治疗无效导至死亡,请问能不能定为公伤?如果可以定为公伤,请问能争取哪些赔偿费?
工作期间摔倒在地,导致卢内出血,经一个月治疗无效后死亡。
以前每年公司组织体检身体都很健康。至从年后增加工作时间后(一天达17-18小时),身体日渐消瘦,再加上工作环境有较多电脑,我怀疑是不是由于辐射过多而造成的影响。请问我该如何举证。

首先要确定的是,你父亲的发病与他的工作有没有直接的联系,比方说有什么污染气体之类的,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在工作的时候发病,那是没有办法定为工伤的,也就是说,你必须要拿出证据出来说明你父亲的死亡是因为工作的难度不合要求,工作环境导致等等.
如果定为了工伤,赔偿也不会很高,主要还是看公司,一般来说工伤最多几万元.

根据你的补充 这个要问在工作中间摔倒是自己行为吗?也就是是不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如果这样的话公司是不负责任的,但是比方你的父亲进行某种特殊职业,比如因为工作身体上需要承受很重的物体,那样的话公司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如果是原有疾病,则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若是因为摔倒而发病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要判定你父亲的死亡和它当时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工作是否有某种联系 有则可以确定为工伤 有些特殊工种是会引起职业病的 若只是你父亲自身的身体状况引发的疾病 则不能判定为工伤

应该是可以吧!
不清楚法律不知道是不是百分之百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