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租用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1:48:12
我在今年5月份与商铺出租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讲述我要租用我现在的铺位以及与此铺位相挨的隔壁两间铺子,合同实现期为今年8月1日.但那两间铺子现在的租用人却说不肯把那铺子的租用权给我,要不就让我补偿给他.
但我在与出租方协商期间就已经跟那铺位的租用人说明情况,说明我将于今年8月1日(即他们本来的合同期满次日),将这两间铺子一同租出,归我所用.询问他们是否有异议,他们不表态.一直到我们签订新合约,他们也都没提出异议.
但现在,眼看合同期快满啦,他们就说他们有这铺位的优先承租权,所以我们不可以租用他们的铺位.还说要不让我们一起对此进行投标,要不就给予他们赔偿.
请问:我该怎办啊?我手上的合同有效吗?到了8月1日,我是那3个铺位的合法承租人吗?请棒棒忙啊!!!拜托!!

没事,让出租方处理,如果隔壁租户不搬,出租方违约,可以直接找出租方要求经济损失。

你手上的合同肯定有效,法律没有规定优先承租权只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到时候你的不到你要的铺位,你可以起诉商铺出租房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