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会计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18:05
公司分淡旺季,因此旺季时临时人员比较多,他们的工资应该记入什么科目?“营业费用”可以吗?他们的工资人均多少才不用扣个人所得税?是不超过1600元吗?
看到这么一个标准:
超过20000元的部分 税率为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税率为30% 扣除数为2000元
超过50000的部分 税率为40 扣除数为7000元
请问:这是指的每个月的工人工资总额吗?如果我公司这个月的临时工人工资达到了50000元以上,那是不是得按40%的税率交一部分劳务费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一些?

1.按规定要经"应付职工薪酬"提取,对应科目主要看他们做什么事的。
2.不是人均,是每个人,如张三1700就交5元,李四1600不交;
3.是一个人的月工资交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这是劳务费的征收依据。这个标准是按个人收入计算的,不是按公司支付劳务费的总额计算。

就是劳务费,记入劳务费就可以了。如果怕交税,就不要超过1600,如果想正规一点就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