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如何以已婚子女名义按揭购房又不影响财产归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10:09
父母准备办理按揭购买女儿单位优惠房,但女儿单位要求贷款人必须写女儿名字,首付及今后实为父母出资,女儿现为已婚,如何才能保证房产属于女方父母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与父母签订借款协议,若产生纠纷,以何种方式还款(必竟房产比货币增值快)以保证父母住房利益?女儿为独生女,可否直接办理赠与,如只赠与女儿一人,在办理按揭之前与女儿签订赠与协议,再以女儿名义进行贷款,这样能实现房产归女儿一人所有吗?

你要保留好首付还有每月还月供的凭证 属于你出资的凭证 比如银行汇款等等(为保险起见 在首付取款交款时候还可以找个第三者在场) 然后写一个赠与合同 上面要写明是赠与你女儿一个人的

在法律中 如果有合同写明是单独给一方的财产 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比如遗产 如果写明是给某某的 那就是他一个人的 如果没有写遗嘱 某某仍然是法定继承人 但是这个遗产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 一些事故的赔偿 得奖等的奖励 等等 这些都是表明了给某一人的钱财 都属于一方 而不是共同财产

所以你把每次出资证明保留好 有个信赖的第三者(不要亲人)在场 写个赠与合同公证 就能确保万无一失了

请律师啦

不可

可以啊!不过要请律师做见证,公证申明此房产权归您女儿名下,然后写财产公证书,工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