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后没及时还给失主有罪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49:56
我是在知音2007年第24期看到的文章。大意是说,一个博士拾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由于时间晚,没有去还,后来,好奇心做怪,就用了身份证上的生日做密码,去看银行卡上的钱,结果里面有十万元。贪婪作用,就把钱取了出来,回家告诉父母,父母并没有想要这一笔钱。就要他还给失主,并告诉其儿子,说做人要拾金不昧。于是,这位博士就把钱一分不少还给了失主,结果却被坐了二百多天的牢,把一个人就这样给毁了。你们说,这样的判决对嘛????

判决正确

“拾金不还”在民法上称为“不当得利”。其通则第九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没罪…你去自首最多要你交出那笔钱,我想没有什么人那么笨去自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