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收养孩子这样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07:03
我已结婚近10年,由于曾患过脑膜瘤,所以不适宜生育。我想从福利院收养一个孩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我准备好了各种材料。但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子女状况证明还没有开。原因是要有不孕症的证明才可以。而我是属于不适宜生育,所以不给开。我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不孕症的人才有收养孩子的权利,难道很多患有不宜生育的疾病的人就只能冒着生命危险才能拥有一个孩子吗?为什么收养孩子这么难呀!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的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具备条件者可以收养 1个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另外,如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 40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