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责任的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13:51
我妹妹和一个男孩交往时,招其其前女妒忌,被其前女友用水果刀划伤脸部,伤口长达8厘米,缝合15针。我们已报案,请问如果我们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是什么结果?如果要对方经济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还有就是,是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就不能经济赔偿?

可以让公安局立案然后移送检察院,公诉
也可以自己到法院立案,打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

如果要对方经济赔偿的话,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去看病的来回车费、精神损失费、整容费等
赔偿的钱,医疗费、误工费、去看病的来回车费这个是只要拿出的票据能证明,就有多少赔多少;整容费,如果伤口很明显,需要整容修整的话,可以在诉请中要求日后因这个伤痕所引起的整容费用由被告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话,现在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标准,狮子大开口的话,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要求支付5万的话,应该还是能支持的

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还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
就是一般常说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个案件属于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是应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不是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换言之,追究刑事责任是公家的事,咱们就只要求她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你们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诉讼标的应该是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继续治疗的费用、营养费用、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至于具体的数额要看你承受的损失。不过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太高的精神损失费。

一、先总的来说

1.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判处上述刑罚的同时,法院还可能判处下列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3.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 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4.关于财产损失: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