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血友病,但她隐瞒了病情,我们的婚姻有效吗?她的行为是骗婚吗,我能否获得赔偿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06:05
望各位大哥大姐帮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节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结核人、严重心脏病等应暂缓结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风病等患者应彻底治愈后才能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类型的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法律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的规定哪些疾病属于这个范围。因此你的婚姻是有效的。

此病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疾病之列
因此,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法律上的看法支持楼上的。
情理上,如果她是爱你的,很想和你一起生活,你如果因此想离婚的话,甚至还要些赔偿的话,我觉得你真的很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