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是利大还是弊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5:03:12
请各位学者及大师们,给学弟我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一定是有条理性的!最好再能举出一些事例!答案满意的话,一定重重加分!

如果你爱人家里很有钱那你不做公正利大。反之同理。

如果双方可以接受的话,还是公证的好。
1、据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统计,政府平均每天办理的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的人数比例为2:1。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又恰恰是最难办的问题。
2、证明真心相爱的人不看重对方的财产,贪图财产的人望而却步。
3、一旦分手,原财产分割合情合理。也体现社会的进步。

我觉得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婚前财产公证,两个人真心的走到一起,都在为这一个家付出,财产公证有点分家的感觉,会在心里留下些阴影,我想请问楼上几位,结婚前做没做过财产公证,如果没有,回答就挺无力的!

公道的分析,还是利大于弊。婚前财产公证会预防今后的不可预知的很多麻烦,不然的话,也不会有这一项规定。(或服务。)所谓的弊,其实就是男女双方对这个做法的理解程度,如果双方都能理解,达成一致,就不存在弊的说法。如果有一方不理解的话,那就是所谓的弊了。

只要办公证的初衷不是通过热恋时候的热情骗取财产,那么我觉得是完全可取得正常法律程序,现在是法制社会,定个喜酒都要签合同,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