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答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35:04
我想问下一个再审的案子
对方是原告,他们的诉讼请求是原审判决没有在时效内判决,要求重审
我要从什么方面入手答辩比较好
问题比较的抽象,只要给个大概的方向就好了,谢谢。
高院 2006年10月20日就下了裁定书指定再审,结果中院2007年3月1日才开庭,当中原本订于2007年2月12日开庭,申请了延期就到了3月1日。然后6月26日才宣判
上诉人就说审判超过8个月,所产生的法律判决无效。

如果仅仅是法院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判决,就不用答辩了,不会重审的。
因为即使法官超时限,这也并不影响判决结果。而且是否超过,为什么超过,也不是你这一方能解释的,应该是原审法官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