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改派遇到了千难万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6:54:14
我是重庆某高校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重庆本地人,在06年11月参加上选会与北京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是由于女朋友家是天津的,我在07年7月底在天津找到了新的单位,天津的单位需要报到证(派遣证)和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才可以办理落户问题,但是现在的困难相当大,改签报到证需要:新单位的接收函,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报到证,调整改派审批表。目前,我只有新单位的接收函,其他的三项都没有。我去了原北京单位,他们不肯给我出解除协议证明,我想尽各种办法去争取,但是他们依旧表示不给出证明,意味着现在天津的单位接收不了我,而且天津单位表明不能落户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我现在加在中间,进退两难啊!
求求好心人帮助我,如果失去的天津的单位很可能因此失去了很多,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的损失了。
我是第一次申请在此提问,只有25分,我愿把所有的积分都给这位好心人!

毕业前,已列入省人事厅派遣计划之内,且首次就业至工作单位的同学,因个人特殊情况与原单位已解除协议,需重新派遣到第二个用人单位的称为改派。
办理改派的同学首先须同第一个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向学校提交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以及协议书,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领取第二份协议签约后在规定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内交至就业办公室,并填写《非师范类毕业生调整改派审批表》,学校统一到人事厅办理改派手续。
根据人事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改派仅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情况是指:1.照顾家庭所需。2.原单位违约或发生变更。3.国家重点建设需要,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受理。
注:调整改派自2007年9月受理,至2008年6月止
省人事厅不直接受理毕业生个人改派事宜
如果新单位必须要签协议的话 你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从原单位要取相关证明 上法庭吧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懂得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