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信用证遇到欺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36:56
进口商如果怀疑出口商可能有诈,可不可以要求开证行拒绝向议付行议付?是不是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征得出口商同意,就不能修改或者撤销该信用证?

修改信用证是无需征求出口方的同意的,但某些关键条款不能修改,比如信用证是否可撤销等。。。而不可撤销信用证即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还是不能撤销的

需要记住一点,没有完全相符的单证,因此如果想拒付,设法找出实质性的不符点,那些吹毛求疵的就算了,比如逗号写成句号了,这个在严格意义上不能作为拒付的理由

信用证贸易中,理论上来讲银行只负责审核单证的正确性,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会付款,至于提供单据的一方是否出具欺诈性的单据,不是银行的事情

需要指出楼主一点理解上的偏差,所谓议付,是指出口商将全套单据提交议付银行,银行审单无误,按条款规定将信用证金额先行支付给出口商,同时将此套单据提交开证行,若有索偿条款,可以在开证行提出索偿要求之后向出口方再行索偿。。。国内银行为出口商所做的大多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议付,而是托收,也就是要等开证行支付了信用证金额后才付款,而不是先行垫付的

如果你们在订立合同之初确定了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条款,那么出口商向开证行提交了所有证件和单据符合付款条件的,即单证无不符点的,开证行不能拒付。

如果开证行在审证时,发现提交的单据有不符点的可以拒付。

当你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时,你和对方就要进行一项重要的任务——审核信用证,双方比照签订的合同对其中的每个条款要仔细审阅,双方要对每个条款达到最终一致,这既是双方的义务也是排除潜在欺诈或其它危险的有效方法之一。

一旦审证完毕,即你方已默认信用证有效,在有效期内就不得修改和撤销信用证。

好像修改不需要你同意

真的,虽然没有遇到过。

可是咱们提出修改的时候不用出具什么单据,想必可以随便修改吧。个人认为啊

可是撤销是绝对不可能的,除非你同意 盖章

针对楼主问题,常规状况下,不可撤销信用证如要修改必须经过进,出口商的同意,单方面的修改均无效。
但是,如进口商怀疑出口商恶意欺诈,根据案例,是可以向所在国法院申请紧急冻结令,要求开证行拒付,避免资金损失。应该是在一定期限内,须拿出有效证据,否则还是要解冻的。这一块具体应咨询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