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我原籍惠州惠东光已居住。我想迁县人。现已迁移惠阳淡水镇,现我又在增回增光。如何办理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24:30

这么多应该有你想要的了啊!哈哈……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1、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2、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3、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4、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5、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6、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7、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1、
问题: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2、
问题: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