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日之后东莞市是否还可以骑电动车.急急,回答好的追加2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03:32
八月十五号之后,东莞市将禁止电动车上路行使.
指的是不准在整个东莞市行使,还是不准在车道上行使,
在行人道人行使可以吗?
在行人道上行使可以吗?

在行人道上行使都不行!!!!!!!!!!!
好可恶,八月十五号之后我们只能走路或踩自行车了。我们坚决反对。

不可以,到9月1号连摩托车都不可以上路。

应该是指整个东莞市,在行人道上也不可以.

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的处罚。从“市治摩办”获悉,《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要求,8月15日之后,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因东莞从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所以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八款规定,对于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驾驶人,相关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对于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能当场提供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

据了解,东莞目前还有比较多的超标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对此,相关部门将依法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人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00元,记3分。

对于查扣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将区分超标和非超标两种情形分别处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的,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后,及时退还车辆;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没有补办相应的手续或者未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依法予以公告;3个月未处理的,对车辆依法拍卖或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