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30:26
我弟弟在07年4月28日到南山白石洲一家新开酒店工作,不幸在6月份时因工作斩断左母指,当时酒店没给员工买社保,只是带我弟弟到医院进行手术接驳,因受伤而发热,但酒店不给予发热的医疗,一个月左右我弟的手好了,可是就是不能自如的弯曲.由于他那的工作过低,才800块,每月扣除水电费130,所剩无几,他想离开,想辞职,但手不能弯曲,酒店没有工资单,如果辞职没法保证手是否会伤残不俞.<请问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呢?>

工伤保险是劳动局要求的强制险种,你虽然没有买保险,但你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http://sz.bendi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