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可以报哪几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36:45
我是法医本科在读的学生,打算报考法学自考本科,现在已经过了英语四级,请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有几科不用修了吧?那我到底应该报些什么科呢?总共是不是过十五科就可以了?
..打算报成都的。我已经修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理工类),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思想道德与修养,法学概论,大学英语1-4。谢谢。

“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全部课程有: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国际私法、中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制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税法、合同法、民法学、法律文书写作、公司法、外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婚姻家庭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共20门。
按规定(可参见http://www.cdzk.com/cont/2007/3/7/173620253.html)各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所报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公共政治课程。所免考公共政治课程均按75分计。
上述规定中所称公共政治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基础课程是: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应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就你的情况,可以确定免考的课程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是否可用CET-4来替,因规定中无明确说明,建议你到本市自考办再行确认(因为其他很多地方的自考办是允许的,但各地自考办要求并不完全相同)。其他课程均不可免考。

办理课程免考的操作程序
1、在籍考生于上半年1月15日前,下半年8月1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考办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同的证明材料或不同的准考证号,应分别填写免试申请表),按规定缴纳课程免考审定费。逾期下次办理。
2、考生申请课程免考需提供能证明已学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
正本材料和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免考生的不同情况,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已毕业的自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学籍卡(复印件)或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未毕业的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红印的考生学籍表;
外省转入考生提供转免考介绍(或证明)信(复印件);
非自考生出示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