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人能给我些专业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38:15
我有个朋友的小孩已经14岁,今年初2,据我了解她父母因感情不合,以分居1年有多,现在在搞离婚,男方有固定的工作,女方是位家庭主妇,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男方,在分居期间男方对小孩有使用过暴力,现在双方都想得到小孩的抚养权。请问1:小孩可否有自己选择的权利。2:女方可否有得到小孩抚养权的可能。

1、孩子没有选择的权利,但是孩子的表达法庭上是会予以考虑的。

2、另外鉴于他父亲的恶行,如果母亲有证据证明恶行从存在,孩子不适合跟父亲生活的话,是可以得到抚养权的。

法律我不太懂
但我知道孩子有自己选择和权力
而好多时 法律为以孩子为准的
女方没有工作
在法律上是没有领养孩子的权力的
不过 如果孩子要求和妈妈生活的话
法律也许会以孩子来做决定
不好意思
太深的就不大懂了
祝愿你的朋友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也祝愿你生活幸福开心

都有抚养权 ,女方有很大的可能

还未满18周岁 无选择的权利 女方的经济条件允许抚养的可能性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