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宗教都一致对淫很有戒律?这是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49:27
淫到底有什么罪?罪在哪里?何罪只有?
希望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说,不要用什么古文讲来说去,其实用古文的同时你自己也是云里雾里的,仿佛你很有学问,而如果我听不懂,不是白说了吗?
我知道很多的宗教不只是我们基督教都一致对 淫 是为戒律来的,那为什么呢?它的内在因素是什么?淫我认为是一种欲望!是一种本能!若在原始社会它还是一条戒律吗?是一种罪恶吗?我很想知道它为什么会被 定义成了罪恶的!我很想知道,还请良友的老师们给我说说啊!期待您们的回信!

首先,并不是任何宗教都把淫当作是一种戒律。甚至,像印度教的性力派、早期的道教,不但不视淫为戒律,而且还有一套关于性技巧的说明(如道教的“房中术”。一些原始宗教(准确地说叫“原生性宗教”)也不戒淫,而且把“神交”当作一种宗教仪式。另一些原生性宗教的巫术中,还以男巫与女巫的结合作为天地结合的表征,以祈求丰收。在当代宗教中,也有如摩门教这样的新兴宗教鼓励生育。

其次,有关于淫的戒律的宗教中,也并非绝对禁止淫,而是限制范围。下面以大家都知道的三大世界宗教为例。
佛教是对出家人和受过梵网菩萨戒(十重四十八轻)的人禁淫,并非对一切佛教徒。一般在家佛教徒所受的戒律“五戒”和在家“六重二十八轻”菩萨戒中,只是禁止“邪淫”——夫妻关系以外的性行为、不合宜的时间和场所、不合宜的方式等。在现在世界范围的佛教中,日本佛教、韩国佛教僧侣,则是允许带妻室的。
基督教许可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并有神意依据。旧约圣经《创世纪》2: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7: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7: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尤其,基督新教在允许神职人员结婚方面,还引了《圣经》中的这么一句话:“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基督教所普遍禁止的与佛教类似,是婚外性行为(谓之奸淫)。犹太教不仅禁止之,而且对奸淫者有极其严厉的惩罚。甚至像大卫王这样的人,因犯之,也遭到了生子夭折的惩罚。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类似,并不完全禁止性行为,只是有一些规定。比如在来卖丹月之中,要存念于主,停止性行为;另外在之前之后有一些比较细的教法规定,比如洗大净。对于婚外性行为同样是严格禁止。

第三,人类学家认为,宗教对性行为的限制,与婚姻亲属家庭制度有关。比如通过上述三个世界宗教的规定,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得到了巩固,这有利于确立以这种模式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以“社会本体论”观点看来,一夫一妻制的出现是类似宗教戒律萌生的基本原因。
原生性宗教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在图腾崇拜中,同一图腾下的人们之间禁止通婚,这就为外婚制的巩固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