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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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
  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负责居民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领导、指挥地区城市管理监察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的秩序;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环境卫生、绿化、统计、房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 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参加社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制订辖区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 对居民履行的职责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组织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 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监督考核的职责是:组织街道管理委员会,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召开社区会议,对派出机构进行评议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告,作为对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任免、调动、奖惩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