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谁能为我讨回被骗的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4:25:53
事情得从2005年六月说起,一个几年在一起的朋友家境较寒,他找到我说有一建筑活(在伊春),急需两万元做起动资金,两月还本,当时我想都是困难时期,互助一下把生活搞上去,因此我便从另一个朋友处给他借了两万元,讲时两月还本,当时他说写个借条,我说“两个月不用写了”他坚持写一个,就这样便写了一个借条:附《借条》
今借**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借用期1-2个月内还本付息
中间人:***(本人)
借款人:***
2005年6月17日
可是,我发现钱已给他半个月了,他还没离开此地,我便问他,他说一两天就走,三天后,他便走了,半月后他回来了,我问怎么回来了,他说那边有一百多人在干活,他爱人说是真的,我也就没再问。
两月后我便讨要此钱,他说工程款没拨下来,等等,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全是假的,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便讨要此钱,可是他一托再托,一年前更悄悄搬家到大庆,我找不到了,到今年他又出现了,他才说出心里话,本来就是骗我的,钱已花没了,并说有借条不算骗钱,只能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超两年便算自动放弃,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当时他坚持要出借条的意思,他本来就是骗我钱滴。
但我也是夫妻双双下岗多年,已几年无经济来源,并有一子腿残疾,动过大手术,花费几万元,因无钱至今日尚未复查,现在房子也有一个屋的后半面塌陷无法住人,只能提心吊胆住着,现在债主又要我们偿还两万元钱,我被他骗的太苦了。
我问过一律师,结果律师说有正常手续确不算诈骗,而诉讼时效确时是两年,我又找一公安人员,他也说告不了诈骗,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到底法律要来有什么用,到底法律保护的是谁,现在我被骗的很苦,希望有人能帮帮我出个点子,讨回这比钱,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我有一个生存的权力,能够渡过难关。。。谢谢。。。

今借**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借用期1-2个月内还本付息
中间人:***(本人)
借款人:***
2005年6月17日

现在2007年8月4日,还没有过诉讼时效啊,你是可以向他提起起诉的。如果你现在想延长诉讼时效,就写个催款函要求他付钱(要书面材料),内容是要求他在什么时间内把钱付给你,否则将采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这样的话起码诉讼时效是以你催款时间为起点计算的。

所以,您应该赶快起诉。(查清此人的收传票地址、电话、及其住所详细地址)。之后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他的房屋)。如果您认为他有存款则必须弄清楚他的存折帐号、开户行、户名,这个对您而言较为困难。

我认为,向您这种情况应该到法院去咨询,不应该找律师。律师有时候带功利性的,您这种小案子有时候因不想接会不太尽力帮您想办法的。

其次,您的借条有一个“中间人”,这个很让人疑惑,应该您是出借人,怎么会把您写成一个中间人呢///?所以基于您的借条有瑕疵,您到法院起诉时拿出其它配套证明你借出这笔钱的其它证据,比如证人证言,银行出款记录等。

最后再提醒您,您的诉讼时效马上就要结束了,最晚在今年8月17日,您应该马上起诉,再做打算。否则后悔晚已。

(补:您还在这个空间里浪费什么时间,赶快去法院咨询,您这事没有明确诈骗证据,公安机关绝不会对他诈骗立案的,即使立案,最后也会撤案。 如果因为您自已怠于保护自已的权利,而只是消极抱怨,那么,没有人会同情您,这是您自已造成的后果。
所以与其这样与国家政府机关扯这种道理,还不如马上采取行动,换条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不然到时您哭着喊也与事无补了。)

确实不格成诈骗
你是否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他是在骗你吗?
你可以起诉民事
因为借条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表达不真实等原则
借条诉讼期不受限制

这是诈骗,有目的的骗钱,动机很明确,而且已经形成事实-亲口承认,也就是说整件事都是已经策划好的,即使是有借条,也并不能成为脱罪的证据。而且从本件事情来说,写借条本身就是一种实施诈骗的重要条件,目的就是让被骗者相信他可以在2个月内还款,同样具有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