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06:33
我于04年月10月15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是两年.因对公司的种种情况不满,与05年5月20号没有和公司打招呼就走人了.合同上有违约金一说,因当时公司没有给合同也不知道是怎么写的了,当月的工资未发,到现在两年多了,我想去拿回我的社保,但公司让交违约金,我的社保只给交到04年1月份,我想请问一下,我公司有违约的地方吗,
是的,我知道,也当时太小了,还不到二十,很多人因对公司不满都走了,呵呵,因我也是一凡人,也走了,不过想想当时真的不对,当时并不知道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想想要在这个不公平的公司呆两年,就疯了

那我把违约金交上的话,是否公司也应该把我当年5月份的工资给我,和到我走之前的社保补上,当时我们个人交的保险在工资里都扣除了,而且我在离开公司后05年九月份到的浙江的公司上班,工作地点在济南,但保险是在浙江给交的,(我04年的公司也是济南的)现在也要辞职了,我现在浙江的保险转过来怎么办理?/

首先,你也违约了。首先是您于04年月10月15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是两年。但您于05年5月20号没有和公司打招呼就走人了,不但合同期未满,并且辞职前并无提前一个月的申请及说明。公司让您交纳违约金是出于他的正常行为。
社保倒是好转,您就只用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把从04年1月份到现在的钱补齐就行了。

老兄你也违约了 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