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至人丧失防卫能力后被杀,是否负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25:12
司法考试中的一个题目:
A欲杀B,B逃跑,A追杀B过程中被C(B之子)用棍棒打晕,B返回将A杀死,B杀A过程中,C既没有帮助也没有阻止。
答案是:B成立故意杀人罪;C是正当防卫
但我个人觉得B成立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但C也应成立间接故意杀人罪。
理由如下:
C为了保护B的合法权益不受A的侵犯而用棍棒将正在实施侵害行为的A打晕,这部分行为是正当防卫无疑,但A被C打晕后失去了防卫能力,此时B返回杀A,C因其之前将A打晕的先前行为而具有了防止A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义务,而A受到的不法侵害是由B返回后实施的,C是有能力防止或制止的,但C却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了B杀死A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C的不作为与B的死亡结果之间具备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应对B的死亡负责,成立间接故意杀人。
不知道,我这样分析是否正确,请各位高人批评、指证!
四楼的回答说得很有道理,虽然我并不是完全赞同,能够分析一下,刑法中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有哪些吗?举一些例子最好!
是不是违法行为,监护行为……类似的先行行为才会引起义务?

楼主你说:因其之前将A打晕的先前行为而具有了防止A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义务,而A受到的不法侵害是由B返回后实施的.C是有能力防止或制止的,但C却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了B杀死A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C的不作为与B的死亡结果之间具备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应对B的死亡负责,成立间接故意杀人

你错误的关键在这里.C打晕了A是正当防卫没问题,但也在他打晕C同时,正当防卫已经结束了.C已经成为了一个旁观者就像路人甲一样.此时B回身杀A,C如果再制止他就又成立一个正当防卫,但他没有制止.这就好象我们看见有人跳水而没救一样,难道我们成立故意杀人罪?.楼主不要一相情愿的认为C具有救人的义务,他是打昏了A没错,但正当防卫这件事已经结束.我们不能把他打晕A带到下一个场景中去从而认为他还有救人的义务.

这个取证是很困难的,一般不认为C成立间接故意杀人罪.之前的司法题目答案都是这样的,你记住就可以了.

按学理上说,应当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

B应该是故意杀人罪 但我个人认为C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形式 你既然是学法律的 这些应该不用我解释了吧

我个人认为C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在A追杀B到C用棍棒将A打晕这一过程中,我们一致认为这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后面B反过来杀死A,C是可以不去阻止B的,因为他没有义务去作出这个行为。当然,他也是可以去阻止的。大家都知道正当防卫并不是说遇到不法侵害就可以作出这个行为的。虽然刑法在不作为中规定有先行行为能引起相关的义务。可以试想一下,如果C在这个事件中有义务再去保护A的合法权益,而且A在苏醒后再次侵犯B的权益,那么是不是又要去保护B的权益,这样是矛盾的,也是可笑的。

C不成立间接故意杀人,C打晕A是正当防卫,C没有防止A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