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啊。怎么办啊!!!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0:38:38
我有个朋友。她去嫖娼。结果被抓住。(不是当场抓住)并且做了询问笔录。警察要对他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且拘留15天。他是第一次犯法。请问公安局这样的处罚是不是严重了。怎么样可以逃脱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呢。逃跑可以吗?这个有追诉时效的问题吗?
我看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怎么算是情节轻?他是第一次。算是较轻吗?现在他在公安机关做了笔录,也按了手印。后来回来了。他逃跑可以不?跑多长时间能超过追诉实效?因为要罚款。他不想交!

她跑了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因为毕竟不是大案子!

跑两个月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因为公安机关,不会把一个行政案件太当回事的!

逃跑?罪名可能又加多一个了。

如果你想鬼鬼祟祟过日子,你就逃跑吧!要是你觉得冒着风险会安心的话,你就冒吧!

如果觉得罚款太重的话,就上法庭,让法官来判!

做人应该光明正大,做错事就应该承受处罚,从中得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