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收养方式让我舅把户口带到城市,请问我有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35:56
父母尚在不思奉养双亲,想什么继承,20分不要也罢,2分拿走。
当然有权利,何况你又没有其它兄弟姐妹,所以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你都肯定能获得你你父母的财产。
依据法律,你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根据《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时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此,你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已经消除,因此一般来说,你已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当然,也有两种特别情况,一是如果你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你,那么你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如果你在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且生父母生前没有以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一定的财产给你,那么你除了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1、你的收养手续如果是按正规程序办理的,那么你与你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因此被斩断,他们只是你的生理父母,不再是你法律上的父母。
2、继承中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法律上的关系,排除生理关系,比如说试管婴儿的精子提供者是生理父亲,但法律不承认他的父亲身份,他与试管婴儿也没有继承和被继承关系。
3、结论是,你与你亲生父母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不能继承。
如果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已经形成了法律上收养关系,你就不能继承你亲生父母的财产。
当然,你可以让你的父母把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赠与给你。